国防教育科工作职责

文章来源: 作者: 发布时间:2018年08月28日 点击数: 字号:【小】 【大】

1、接受宜昌市军分区和西陵区人民武装部的业务指导,参加军事部门有关会议,及时向学校党委汇报军事工作情况;

2、制定学生军训和国防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;

3、负责民兵心理战分队的组织和建设,组织好每年的民兵整组工作;

4、负责大学生应征的兵役登记动员、报名组织等工作;

5、做好毕业生直招士官报名工作;

6、做好复员、转业、退伍军人的登记、统计报表工作;

7、负责应征入伍学生的学费补偿和退役复学学生的学费资助工作;

8、对国旗护卫队、国防协会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;

9、完成处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国防教育科办公地址:1号教学楼106室。联系电话:0717-8853325。联系人:沈老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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